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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吨“垃圾”如何成就百亿元产业
来源:再生资源协会 日期:2004-03-25
  当资源紧缺开始困扰人类的时候,垃圾便不再是垃圾,很多国家把目光投向这些过去“另眼相看”的“废物”。 

  有专家认为,再生资源是21世纪唯一增长的资源,而再生资源产业也变成了全世界发展最快的朝阳产业。 

  有专家估算后说,在未来30年内,该产业为世界提供的原料占原料总量的比重将从30%提高到80% 

  统计表明,全世界再生资源产业的产值每年可以达到6000亿美元,其中美国达1100亿美元,日本达350亿美元,而我国每年可以回收利用但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50亿美元至400亿美元。 

  如何将这些“放错地方的资源”回收利用,并将其发展成一个独立产业,便成了一个课题。今年8月初,国家商务部出台了一份文件,该文件明确表示,通过法制建设、政策完善和规划制定等途径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行业现状 

  一个悖论:数百亿元产值等于“垃圾” 

  来自中国再生资源利用协会的统计显示,“十五”期间,我国主要废旧物资回收总量为4亿吨,年均回收量为8000万吨,年均增长率13%。主要废旧物资回收总值为130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4%。 

  然而,目前我国从事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有80000多家,回收加工厂近6000家,网点20万个,就业人员达1000万人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是个体回收,他们承担了再生资源市场90%的回收量。 

  因此,在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形成了一个悖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和废纸五年内进口1.3亿吨,仅2005年,我国共进口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3000万吨,但在国内市场,却有约500万吨的废钢、1400万吨废纸等再生资源没有回收利用,价值高达900多亿元。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木材综合利用率约60%,低于国外先进水平的80%;废纸回收利用率28.7%,低于发达国家的70%。2005年,我国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已达到13.4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6.1%;城市生活垃圾每年产生量为1.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为50%,而作为资源利用的量较少。其中每年只有730万吨垃圾用来堆肥,449万吨垃圾焚烧发电。 

  ■问题解析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面临“三无”:无激励、无秩序、无法律规范 

  再生资源产业涉及冶金、化工、机械、纺织、造纸、环保等众多领域,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以及二次原料的质量和数量难以界定和计算,这就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较大的经营规模。 

  然而,中国再生资源利用协会常务副会长何方明前不久在相关研讨会上说,长期以来,我国再生资源企业面临经营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企业现代化、产业化程度在600个行业中都排在末位,整个行业也没有形成一支专业化经营、生产队伍,更缺乏一整套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进入的门槛过低,回收企业也太多太杂,管理起来存在相当的难度。”何方明说。 

  也有专家指出,缺少统一规划是造成该行业混乱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企业按照各自对再生资源产业的理解所制定的企业发展计划偏离了再生资源产业的总体发展方向。而因政府条块分割,主管部门忽视了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战略规划研究,甚至很多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致使再生资源市场上形成了“个别品种大家抢,大多品种无人抓”的现象。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壮大。 

  很多专家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扶持政策不配套,缺乏科学的有关行业规定。许多原有的政策有过时之嫌。而且,社会认同度低,至今仍旧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当做“拾破烂”来对待,社会经济活动中,或排斥、或鄙视,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严重忽视了它的资源意义和环保意义。 

  中国工程院院士左铁镛曾在媒体上介绍说,在我国,鼓励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激励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产业发展的激励作用有限,不仅导致产业无序化发展,而且使企业和个人心存疑虑、信心不足,不敢增加投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技术水平。 

  ■专家建议 

  法制化才能走向产业化 

  在我国,很多专家纷纷建言,尽快加强立法,健全法制,制定鼓励政策,促进我国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发展。一些专家认为,应该整合现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立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抓紧推进试点,推广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典型企业。同时应该制定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通过制定商业标准,与国际市场运行相适应。 

  左铁镛认为,应积极引导再生资源企业打破地区、部门界限,搞跨地区、跨部门的企业兼并重组改造。在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的同时,下大力气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扶持有实力的再生资源企业。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东英建议,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应分层次:关于能源利用的管理规范、循环企业的标准等,这属于头等立法;其次就是行业立法,例如垃圾必须要分类、容器和包装一定要循环使用等;还有专业立法,比如汽车报废的处理、家用电器的循环利用等。 

  针对此,国家商务部今年8月初出台《2006年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在即将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法制化进程。并要求各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措施,规范行业发展。该《要点》还透露说,将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大力促进行业发展;研究完善现有财税政策的措施;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新的政策措施。同时,还将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全面的信息统计并制定规划。 

  据介绍,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将在24个中心城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提高回收率、规范回收市场为目标,从完善基层回收网络、加强集散市场建设和培育龙头企业三个层次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立法进程,逐步完善标准化体系和政策体系。 

  ■它山之石 

  
“垃圾”成为部分国家支柱产业 

  在发达国家,资源再生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回收”与“再制造”为一体的独立产业,被称为第四产业。巨额资金的投入、优惠政策的导向、前沿科技的支持,使其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朝阳产业。 

  德国在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在此基础上,和有关的行业协会就汽车、家电和建材等主要废物的再生利用达成由生产者负责的再生规范,有效地推动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使生活垃圾的再生利用率达70%以上,远高于其他欧盟国家,现欧盟正要求各国推广德国经验。 

  日本针对“用毕包装容器”、“报废家电”、“食品废物”、“建设废材”和“报废汽车”等5大类废物先后颁布了各具特色的再生法。 

  如今,美国再生产业规模目前已达2400亿美元,超过汽车行业,成为美国最大、解决就业最多的支柱产业。 

  ■新闻缘起 

  很多国家的再生资源产业产值已经超过了原来被认为是发达标志的一些支柱产业的产值,该产业完全可以与原生金属产业竞争,我们应该花更大的力量去发展这一产业。 

  该报道援引中国工程院院士左铁镛的观点说,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主要四十五种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量的一半,可以说,发展再生资源可以有效缓解我国资源约束性矛盾、弥补我国资源的相对不足。除此之外,发展再生资源产业还是减轻环境污染、节约能源的有效途径,相关企业还可以通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使投资和生产成本大幅降低,以此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可以说,发展再生资源产业是件“多赢’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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