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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人士:废弃电子处理不应限制企业数量
来源:山东再生资源网 日期:2012-03-07

关于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目前还并未出台,但是它的建立,对于我国简历资源节约型社会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并进一步承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资深人士认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体现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生产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来缴纳基金,但征收标准要合理。常有人会说生产企业会将这笔征收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其实这是一种市场行为,生产企业的费用转嫁与否也是一种市场选择,由市场规
发挥作用。
  在此,提出一项建议,希望国家在拆解处理资格许可方面不要限制企业数量,不应让少数几个企业具备资格,而是要公开资格许可标准,给具备条件的企业相应的资格。
  废弃不等于废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废旧是指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可以作为旧货再使用的电器电子产品,而废弃则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或者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电器电子产品。在国外很多国家,废弃物是没有价格的,甚至有些是赔钱货,然而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是有价格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回收环节的难度。
  我们希望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并提高企业违规成本,使回收处理企业能够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经营与发展。

 

                              (摘自:<中国物资再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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