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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出台垃圾处理费规定
来源:中国聊城网 日期:2013-11-29

 

 

        目前,山东省聊城市执行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出台:居民每户每月收取5元(不包括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内的清洁费),单位每人每月收取2元;宾馆、招待所每床位每月收取1元;餐饮业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20元计收,每桌减少或增加1位,按每位2元递减或递增;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则按使用营业面积计算;农贸市场按商户经营面积计收,每月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营业运输的客运车辆30人以上每月每车28元,30人及以下每月每车20元,出租车每月每车2元。

  医疗垃圾由医疗垃圾处理厂收运处理,其生活垃圾按单位收取医院生活垃圾处理费,医疗病床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抚恤的城市居民和家庭及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免受垃圾处理费;部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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