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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退税——一个看起来很美味的蛋糕
来源:山东再生资源网 日期:2016-02-16

 

国内废钢行业不同地区征税的税点不同,一些地区补贴力度大,相对税率很低,促使某些废钢企业就会到相对税率低的地方进行异地缴税或开进项发票进行抵扣。
  主要是退税的比例较小,以废钢价格1000元吨为例,按17%上缴增值税,目前30%退回,每吨退回来51元,再折去还需上缴的资源税等,真正返到废钢企业手里的就很少了。如异地开17%增值税,实际认可9%,可少用80元。获利大于退税政策20元左右。
  说到退税政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就开始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颁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一部分企业利用政策虚开发票等偷税漏税现象严重。鉴于此,国家于2011年取消了优惠政策,对废钢企业按照17%增值税进行收税,直到2015年才出台30%退税政策。
  这个退税政策力度是不够的,在钢铁企业方面可以看出,而今铁矿石价格大幅下跌后,有些企业为降成本,直接向钢水里加入铁矿石降温,很多企业选择不用废钢。
  废钢行业的退税目标是 70%。目前,废钢协会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废钢企业争取更有利的政策,使废钢异地缴税失去操作意义,体现当地再生资源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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