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图片新闻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协会动态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 协会刊物 | 科普之窗 | 价格行情 | 会员风采
山东再生资源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八期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8-12

 鲁再协[2014]11

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全省再生资源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明确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身份和地位,促使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经请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门同意,定于20149月中下旬举办山东省第八期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鉴定培训方式

 

对报名参加此次鉴定培训的学员,先收取有关报名材料及培训费,经审查合格后,发给教材学够规定学时后,集中进行考前辅导、论文答辩、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二)鉴定培训内容

按照《废旧物资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通过考前辅导、论文答辩、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系统地鉴定学员再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员工培训、专业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主要类别再生资源回收挑选与加工利用的实际操作技能。

二、申报条件和所需材料

根据《废旧物资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和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下同)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5年以上,且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下同)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山东省第八期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同一单位人员汇总填写),并加盖公章;

2、每位学员填写一份《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3、每人4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须印在一页面上);

5、学历复印件1份(丢失者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学历证明);

6、申报高级技师的学员提供所获取技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申报技师的学员按附件4规定的选择题目之一,提交1份不少于2000字的《废旧物资加工工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书面答辩卷》(附件3);

8、申报高级技师的学员按规定的选择题目(附件4)之一,提交1篇(13份,打印成文)不少于3000字的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回收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专业论文。

三、参加人员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县(市、区)和基层供销社分管再生资源负责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于20149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证书发放

参加此次鉴定培训的学员,经论文答辩、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考评合格后,由省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和省协会向全国总社有关部门,申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法定效力的废旧物资加工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培训费用

技师1800/人,高级技师2800/人(含报名费、教材费、辅导费、考评费、鉴定费、场地费、办证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

请报名参加此次鉴定培训的学员,将以上所需报名材料于2014910日前报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培训费用在开班前汇至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珍珠泉支行    户名:刘 

账号:6228450256011122169  

八、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联系单位: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        编:250014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1223  

联系电话/传真:053188596986   电子邮箱:zsxh2008@163.com

联系人:王  康(13969115610     静(13505414522  

附件:文件附件(点击下载)

     

2014812

 

 

抄送: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山东省社于庆峰副主任、人事教育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政府节能办),省商务厅,省环保厅,各市、县(市、区)供销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德林工贸 | 驰易科技 |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 | 上证期货 | 中国废品网 | 山东节能网 |
版权信息:山东再生资源网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12楼1223室
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zsxh2008@163.com 鲁ICP备10019935号-1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