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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意见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4-03-25

 

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2010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度工作意见

 

一、2010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在省供销社的领导下,根据行业特点和自身组织性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省行业和会员单位紧密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点任务开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联结政府与行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再生资源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面向全省行业、会员单位、供销社系统和社会,利用会议、期刊、网络、新闻媒体、参观考察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51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21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31号)等重要法规与文件。并先后向行业传达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税收、加强报废汽车监督管理、汽车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发展再制造产业、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再生资源进口规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再生资源环保政策等方面的文件57个。使全省行业和会员单位及时了解有关的方针政策,提高了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推动了自身工作的开展。

(二)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深入发展

与省经信委、省商务厅、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经常性的联系,一是积极参与相关座谈会、面谈,及时反映行业和会员单位的意见要求,及时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二是积极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资源调查、法规和税

政宣传、有关情况搜集反映等项任务;三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再生资源试点单位的联系,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合理规划、网点布局、规范管理、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给与指导和协调。通过开展上述工作,一方面使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重视了协会作用的发挥;一方面使省协会团结和凝聚行业与会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帮助会员单位解决执行新税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确定自200911日起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2009年按70%比例退给纳税人,2010年按50%比例退税给纳税人。这项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帮助会员单位解决问题,省协会一是先后两次就新税政执行中回收企业难以取得进行抵扣、实际税负过高、退税周期长影响资金周转等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二是在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开展的再生资源专项调查中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在专员办形成的向财政部和省政府上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困难仍需国家给与政策扶持》专题报告中得以采纳,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重视;三是帮助退税数额较大的会员单位退税,加快退税速度,解决税款占压流动资金的问题。

(四)协助省社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根据省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会积极参与全省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一是陪同省社领导和有关单位进行省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先进单位考察,参与研究发挥省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体系建设;二是进行全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造纸原料、废玻璃、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八大类再生资源的情况调查统计,基本摸清了全省的资源分布情况;三是按省社领导的要求,研究再生资源扶持政策的内容,疏通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为省社龙头企业和系统体系建设打基础;四是配合省社多次沟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络组织会员单位,为争

取地方的优惠政策,发展会员单位与省社龙头企业的联合经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实质性的成果。

(五)建设品牌协会,大力抓好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010年协会加强与全国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联系,在总社和省社的支持帮助下,进行了教材的修订,加强了师资队伍和考评员队伍建设,丰富了试题库,完善了鉴定手段和方式,强化了宣传发动力度。全年共举办不同层次的废旧物资职业技能培训班八期,培训出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近800人,取得了历年来的最好成绩。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走在了全国各省、市、区的前列。尤其是在6月中旬和12月上旬,省协会举办了全国供销社系统首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和全国首期废旧物资加工工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班,为全省培训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118名和全国首批废旧物资高级技师55名。这两期培训班在全国行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了全国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六)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召开了二届七次理事(扩大)会议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座谈会。重点研究了2010年的工作。为做好201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明确了具体任务,指明了发展方向。

2、组织了部分市、县供销社和再生资源企业负责人40余人,在省内考察了临沂的华东有色金属城、金铜业集团公司、德力西废塑料加工产业园和中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地区的两条现代化废钢破碎线,烟台的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和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开阔了眼界,发展了与这些单位的业务联合。

总结回顾省协会2010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上级领导和全省行业与会员单位等各方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自身组织建设薄弱、行业代表性不强,活动内容不丰富、不适应会员单位经营特点,桥梁纽带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继续存在,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二、2011年度工作意见

2011年,在省供销社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协助省社和政府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管理,团结引领行业和会员单位认真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和有关的方针政策,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着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向加快发展,为我省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贡献!具体的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政策法规宣传

充分发挥协会密切联系行业和会员单位的优势,广泛利用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期刊、网站、培训班、专题讲座、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面向行业、会员单位、供销社系统和社会,及时宣传国家和我省再生资源的政策法规。政策方面,要及时把国家和我省的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城市矿山开发、再制造、进口规定、大类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关技术标准等文件传达到行业和会员单位,引导他们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调整思路开展经营活动;法规方面,要进一步重点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保护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出台实施的有关法规,不断提高行业和会员单位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

(二)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省经信委和省商务厅的日常联系,一是积极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搞好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二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就体系建设中网点合理布局、规范运作与管理开展实质性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全省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相关专项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推广,为体系建设发展奠定政策和法规基础;四是与济南、淄博、潍坊、临沂、烟台、兖州等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加强联系,定期了解有关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协助省社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鲁政发[2010]3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与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节能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

税局、省工商局、财政部驻山东专员办密切接触,及时搜集和认真研究有关再生资源的政策信息,选择适合的项目平台与有关政策对接,做好推荐和引荐工作。同时,及时地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系统的诉求,针对有关的突出问题建议制定与调整相关政策。通过上述工作,为全省供销社系统、行业和会员单位、省社的龙头骨干企业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财政、信贷、税收、环保、科技、土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资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着产业化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加快发展。

(四)组织参观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为了促使行业和会员单位开阔视野、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加强联合,选择经营理念先进、管理运作规范、技术水平较高、产业规模较大的地方,全年组织一至两次国内参观考察和一次出国考察活动。同时,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和国内外先进同行的联系,有针对性的召开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组织参加展览展销活动。通过参观考察和产学研联合,注重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的引进、消化、吸

收,创造联合经营扩展规模的机会,在回收和加工利用两个环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进步打基础。

(五)引导行业和会员单位开展再制造业务

为了改变现存的“收旧初加工、一买一卖”的落后经营方式,落实低碳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创出一条回收利用一体化提高经营附加值的路子,年内重点引导行业和会员单位积极探讨利用现有的废旧材料发展再制造业务。一季度将召开专门会议,聘请省工艺美术学院的专家向会员单位重点介绍废旧材料面向建筑业、装饰业、机械制造业等用品的挑选、设计、制作。选择部分会员单位与专家组成联合体,确定具体的再制造产品,共同开展选材、设计、生产、推介和销售活动。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全省行业推广,为会员单位的经营转型,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拓新路子。

(六)切实抓好“再生资源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

为提升全省行业的信息化装备和应用水平,按照省经信委对该项目的批复要求,尽快组织专门力量落实这一系统项

目的建设。力争在上半年建好这一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政策法规宣传、业务信息交流、行业规范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的现代平台。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对推动全省再生资源产业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

(七)按照建设品牌协会的要求,继续推进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011年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一是按照全国总社供销职鉴字[2010]10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争取总社批准,在省协会设立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国家级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基地;二是按照国务院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鲁政发[2010]31号文件中关于要支持供销社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的要求,细化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性,有针对性培训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拆解的专业人员,为全省供销社再生资源企业争取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拆解资格创造条件;三是更广泛的联合省内各级供销社和行业协会,按照不同的职业资格等级举办10-12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鉴定出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1000名。省协会侧重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并积极向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争取名额,在行业内推行首席技师制度;四是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修改充实教材,强化师资队伍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完善试题库和鉴定手段,确立动态的培训鉴定机制,推进我省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为全省行业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促使我省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品牌形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八)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1、一季度,召开省协会二届八次理事(扩大)会议,全面总结二届七次理事(扩大)会议以来的工作,确定当前和下一步的重点任务,研究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2、下半年择机召开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回顾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明确当前新形势下省协会的工作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改选成立新一届的协会组织机构。

 

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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