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图片新闻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协会动态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 协会刊物 | 科普之窗 | 价格行情 | 会员风采
山东再生资源网欢迎您!
站内搜索
关于对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090416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再生资源协会 日期:2004-03-25

许云飞委员:

您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废电池等现代垃圾的危害做好回收工作的建议》(第0904166号提案),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批转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供销社研究办理。省供销社是负责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业务管理部门之一。在此,感谢您对此事的关注并提出好的建议,现将我们的意见回复供参考。

一、废电池等现代垃圾难以回收利用的原因

我国是电池和家电及电子产品生产与消费的大国。但又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这些产品报废后回收利用较差的国家。因此,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究其原因:

一是国家和我省目前缺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及实施细则。使得生产者、消费者和回收利用者缺乏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200310月,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近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规范和促进这方面的工作已经起到了良好作用。但这种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还不足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国家和我省正在研究起草专项法律和配套政策,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二是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废电池和废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是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公益事业,又是一个投资大、回报率低的行业。单凭回收企业和加工利用企业自身有限的经济实力和单纯着眼于经济效益,无法有效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制定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给予扶持,从财政、信贷、税收、价格、土地、科技、环保等多方面,对有关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利用政策的含金量引导相关企业积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缺乏处理企业和相关技术。废电池和废家电及电子产品与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传统废旧物资相比,具有投资大、工艺复杂、回报率低的特点。因此,我省目前还没有具备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废电池和废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加工利用企业。虽然国家确定青岛为废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试点单位,但目前还处在探索筹备阶段。要解决这方面问题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建立几个具备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加工利用企业。有了这样的企业,会带动废电池及现代垃圾的回收;有了回收,会使这部分宝贵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解决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解决废电池等现代垃圾回收利用的建议

废电池和废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单靠我们供销社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认为,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面临的问题。

一是加快制定我省的专项法规、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对废电池等现代垃圾从制造、废弃、回收到处理的各个环节予以规范,明确生产商、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回收和处理企业的责任。我们已联合省经贸委起草了《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加快论证的进度,争取2007年作为我省的法规出台实施。届时我们将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给您寄上,请您给予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

二是注重从社会公益角度加大政府投入,培植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龙头骨干回收处理企业。本着集约利用土地、集中处理污染的原则,建立废电池和废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园,实行“圈区化”管理。以此带动回收业务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这块宝贵的资源;

三是加强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打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基础。目前,我们正在全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在济南等五个城市开展试点,尤其省城济南已列入国家试点单位。但在具体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仅靠供销社的力量远远不够。建议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从网点设置、回收加工场所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是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目前我省废旧物资回收的人员,绝大部分由农村进城务农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构成。其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较差,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治安问题,同时也带来了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了社会形象。为了整顿规范回收人员队伍,我们按照国家赋予供销社的培训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加工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至今已在全省举办了四期培训班,给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在工作中遇到了与职能部门如何许可实行持证从业、上岗等问题,给这项工作的推广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社会废电池等现代垃圾回收利用的意识。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要面向全社会,重点是青少年,宣传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各级群团组织、社区管理机构,可设立主题广泛开展志愿者回收活动。通过持续宣传和活动,促使人们养成自觉搜集交售的意识和习惯。

上述建议仅供参考。敬请您在制定法规、加强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持证上岗和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继续在省政协会议上呼吁,以促使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搞好废电池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工作。您若有时间,我们愿与您当面沟通交流情况。

特此回复。

 

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供销社办公室88596615,省再生资源协会 88596986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德林工贸 | 驰易科技 |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 | 上证期货 | 中国废品网 | 山东节能网 |
版权信息:山东再生资源网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天鹅大厦12楼1223室
邮编:250014 电子邮件:zsxh2008@163.com 鲁ICP备10019935号-1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