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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 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 日期:2014-02-01

(讨论稿)

一、2013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省再生资源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省供销社和社团管理部门省民政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围绕大局、当好助手、强化服务、引领行业”为基本工作方针,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协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2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大,首次在建国以来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以此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五位一体”的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省协会通过认真学习理解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给再生资源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

为了引领行业和会员单位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省协会广泛利用网站、期刊、座谈会、研讨会、专业论坛、培训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面向行业、会员单位、供销社,把国家和我省45个有关的重要文件及时传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内容与再生资源工作的密切联系,要求大家把再生资源工作作为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努力克服面临的困难,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二)当好参谋助手,反映行业诉求

省协会积极发挥联结政府与行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方面及时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方面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及时反映行业诉求,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常态化,密切了政府与行业和企业关系,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于19-10日,参加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北京召开的“新网工程”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网络规划编制座谈会。并于会后代省供销社在全省系统筛选了11个再生资源项目,上报总社列入重点扶持范围。

二是于319-21日,参加了商务部在武汉召开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论证会,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和全省行业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于327-28日,参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召开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会议,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行业要求,提出了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的修改意见。

四是于518,协助省财政厅在淄川召开了再生资源税收政策座谈会,征求行业与会员单位对实行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的意见。并在之前之后协助省财政厅开展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

五是于531-6月1,受省供销社委托参加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江西赣州召开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在会上集中反映了行业与会员对开展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奠定行业人力资源基础的意见

六是于627-30日,参加了全国总社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湖南长沙举办的中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论坛,面对面向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了再生资源行业面临的困难和解决困难的建议。

七是于1010,参加了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组织第二次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推进协会改革、增强协会服务功能、建设全国再生资源市场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项工作,向总社和国家协会领导反映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八是于1121-22日,协助承办了全国总社有关部门在临沂召开的全国大中城市再生资源经济技术协作会第28届年会,在会上就做好协会工作、服务行业发展发表了意见。

九是于10月中旬和12月中旬,参加了省经信委组织的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和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专家评审会。

(三)召开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座谈会

为了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建设生态文明新形势下,促使行业与会员单位明

确方向、理清思路、开拓进取、提高效益,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向着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方向加快发展,省协会在省供销社、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指导下,于516-18日在淄博市淄川区召开了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座谈会。部分市县供销社和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省内重点再生资源企业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由省协会重点介绍国家和我省当前的再生资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分析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介绍今后一段时期再生资源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是由省财政厅受财政部委托,就下一步国家出台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面对面听取供销社、商务部门和企业的意见;三是由省工艺美术学院任仲泉教授讲授废旧材料再制造与应用,帮助企业开拓经营项目、提高经营效益。

这次会议,是省协会近年来召开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广、针对性较强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代表一致认为,会议内容翔实、丰富,回答了行业目前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在新形势下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为行业、会员单位和供销社系统推动再生资源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省协会利用自身信息来源丰富、掌握情况较多的优势,对行业、会员单位和供

销社系统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服务。

重点工作内容:

一是多次赴新泰、潍坊、高密、安丘、威海、文登、滕州、莒南、临邑、济宁等地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和多个会员单位,就当地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提供建设规划、经营品种和思路、政策扶持内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地方政府关系给予支持。

二是邀请、陪同国家级专家来我省,到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城市矿产”基地扶持项目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座谈、考察、指导,帮助企业修改完善项目申请报告。

三是代省供销社考察向全国总社上报的再生资源重点扶持项目,对当地供销社和承办企业,就项目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内容提供咨询,现场指导。

四是邀请、陪同省经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潍坊、威海等地供销社及所属企业,考察、指导当地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五是应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邀请,到该院参加设立再生资源专业论证会。就设立专业的规范名称、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就业方向和课程设置等问题,提供咨询、共同论证。

(五)持续推进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在全国总社有关部门和省社的支持下,不断强化全省的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一是于618-23日,联合全国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在烟台举办了全国供销社系统第二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技术人员培训班。

二是于618,在高密举办了山东省第三十一期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班,着重培训鉴定当地的再生资源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三是于919-15日,在文登举办了山东省第六期再生资源高技能人才培训班,重点培训鉴定省内再生资源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职业资格。

通过上述工作,全年共培训鉴定高级技师58人,技师68人,高级工174人,中级工70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业技术人员62名。上述人员全部获得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省协会的培训鉴定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供销总社于江西赣州召开的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省协会作为参加会议和受表彰的单位,被总社评定为全国供销社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并授予了荣誉证书。

(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两次参加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组织联席会议,按照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共同商讨推进协会改革,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行业主体的有关事项。并成为第一届全国再生资源行业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是积极筹备召开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就召开会议的相关事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三是着加强协会信息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办刊质量和“山东再生资源网”运行质量。所办期刊和网站成为全国同行业质量较高,深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和会员单位欢迎的信息宣传阵地。

四是发展会员、壮大组织。全年发展新会员30家。

总结回顾省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形势发展和行业与会员单位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自身组织建设薄弱、行业代表性不强、活动内容不丰富、不适应会员单位经营特点、桥梁纽带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亟待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2014年度工作意见

2014年,省协会要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协会工作,促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为我省的“两型社会”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贡献。

(一)正确把握协会在新形势下的改革方向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组织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协会在新形势下运行的体制机制、工作模式、目标任务,按照“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加强联系、当好助手,适应特点、搞好服务”的四条工作原则,向“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行业主体过渡。

(二)继续加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

紧密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利用多种形式突出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行业与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各层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范围,明确方向、调整思路、强化措施、持续推进。

(二)推动行业与企业经营转型升级

针对行业与会员目前普遍存在的经营理念陈旧、经营方式落后等方面的问题,本着虚实并举、结合实际的要求,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力促行业与会员解放思想、学习先进、自我改造、尽快提高,促使行业与企业经营转型升级。

协会要多层次地组织参观考察、展览展销、论坛研讨、专家会诊、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典型推介等活动,抓好相关的试点、总结、推广,引导督促企业学习、消化、吸收先进的经营思路、机制体制、运作模式、技术设备和管理方式,以观念、体制、管理的创新,使其具备内生增长动力,提升经营管理档次,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三)推动全省现代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省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等文件要求,协助省供销社、省经信委和省商务厅等部门凝聚行业与会员力量,积极参与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协会的重点任务:

一是搞好调查统计,为有关部门掌握全局、科学决策、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参与体系建设规划、技术标准、相关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

三是树立典型、总结经验,研究探讨推广成功模式,推动面上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协助整合网络资源,建设基层站点、集散市场或分拣中心与产业基地三级层次分明,回收、加工、利用三个环节有机衔接的现代化网络体系。

五是帮助培植骨干企业和优势项目,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

六是开展经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行业与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扩大联合与合作,提高产业化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七是推动产学研结合,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与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回收利用率。

八是搞好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行业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九是抓好行业自律管理和诚信建设,协助规范市场秩序。

十是联合有关部门,宣传再生资源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创造宽松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协助打造项目平台,争取优惠政策扶持

省协会为了加快推进行业发展,一方面,要加强与发改、经信、商务、财政、税务、环保、科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各方面的政策信息,并加以认真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重点推介骨干会员企业和优势项目,疏通各方关系争取适合的会员单位与重点项目入围。

一方面,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在行业与会员中层层筛选一批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为平台,与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和投资者的意向对接。协调督导项目单位按政策、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编制完善的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按时上报参与评审。对已获取政策的会员单位,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项目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扶持政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回报水平。

(五)组织经济技术交流,推动产学研结合

省协会要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协调行业内外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有重点地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

一是通过扩大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单位在经营管理、产业规划、行业标准、网络建设、运作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帮助行业与会员努力破解制约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

二是通过扩大交流、学习先进,帮助会员在投资决策、财务管理、风险防范、工艺流程、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回收加工和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监测,堵塞各种漏洞,提高管控效果,挖掘管理效益。

三是通过扩大交流,协调会员打破所有制、系统、地域和行业界限,以资产为纽带,以业务、技术、市场、品牌或管理等方面合作为发展途径,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加强多种形式的联合,共同开发国内外市场,提高行业的产业化规模和组织化程度。

四是通过扩大交流,促使会员注重先进技术、设备、管理的引进、消化、吸收,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强化自主创新能力。

五是通过扩大交流,在回收分拣、拆解处理、加工利用等方面,组织会员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设备的研发、推广、应用,注重科研成果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不断提高经营规模、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

(六)继续推进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省协会要继续在全国总社有关部门、省社的统一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服务行业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培训与鉴定工作新机制,完善面向全省再生资源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制度,使技能型人才队伍培养能够满足我省再生资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行业发展的需求。

一是要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社、省供销社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省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规划和保障措施。

二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加强普遍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和培训教材的开发。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和考评员队伍建设。把既能讲授考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又能传授鉴定操作技能的教师和考评员吸收到队伍中来,实行专兼职教师和考评员制度。

四是加强培训基地和考评机构建设。在再生资源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提升改造一批不同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实训基地。规范运作已设立的“山东省再生资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为行业提供示范性的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

五是按照再生资源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当前实际,加快理论知识和技能鉴定考试题的开发与更新,充实国家和我省的试题库,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六是与省商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加强联系,争取对协会开展再生资源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给予政策支持。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积极性。

八是与各级供销社、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联合,举办多形式、各层次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知识竞赛活动和培训班,力争逐年增加培训鉴定人数。在此基础上,评选各级的“操作能手”和“技术标兵”,推行国家职业证书制度、首席技师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七)按社会组织改革要求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省协会为了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社会组织改革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进一步做好召开省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适时开好这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的任务。

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秘书处制度和换届选举制度,明确各自权力、职责和办事规程,实行民主管理。

三是推进内部改革。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内设机构和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形成按市场规则办事的内部激励约束机。

四是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会《章程》和社团管理部门要求开展日常活动,加强活动规范性和实效性的策划与监管,确保协会工作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与上级协会、省外协会和省内系统协会的联合。引领和带动地方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在行业信息统计、行业标准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经济技术交流、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互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协会群体应有的作用。

六是坚持面向行业、企业兴会的发展方向。打破系统、地域、所有制界限,把业内骨干企业吸纳到协会队伍,把业内龙头企业优秀负责人吸收到协会领导岗位,不断壮大协会队伍,逐步提升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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